记者1月22日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导。
通知指出,本次督导对象为省辖市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至县(市、区)、乡(镇、办)和有关重点企业及其负责人。督导时间近期开始,具体时间由各综合督导组与所督导省辖市协商确定。
通知明确,本次督导要按照《督导任务清单》对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照单督查,逐项落实。
通知要求,各综合督导组要结合被督导地实际,拟定督导工作方案,对各省辖市认真开展督导工作(省直管县(市)纳入所属省辖市进行督导)。同时,根据日常督导工作情况,对督导省辖市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价打分(满分100分),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按比例纳入201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打分,汇总整理后通报全省,并报省政府安委会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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