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业内要闻 > 正文
看见民间救援队——他们在现场:紧急救援场景下的协作
2025-09-02
来源:小E谈评估
紧急救援场景下的协作

       近些年,应急状态下的救援现场中,除了政府部门所代表的官方救援力量外,以民间救援队为代表的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等社会力量因其志愿性、灵活性、和救援专业性等特点,参与到灾害危机应对和救援工作中,在生命救援、精细化救援需求满足等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能看到政府、社会力量等在救援现场形成了各类协作,极大提升了应急响应的效率。

       本文仍以2021年“7·20河南洪灾”为具体场景,分享研究团队所观察到的救援协作网络及产生作用的机制,几类救援网络分别为:包含政府及慈善会在内的官方统筹网络、以公益基金会为主的救援资助和支持网络,以及部分管理水平较高的救援队所形成的枢纽救援组织。除了文中提及的这三类外,救援现场也会形成机动的、基于救援任务的临时救援队间协作网络,但因其具有临时性和随机性,暂未放在本文中一并分析讨论。
三类协作网络基本运作概况


图5-1 河南洪灾救援中的三类协作网络

       01 官方统筹网络:各级政府及慈善会,建立协调与指挥机制

       政府与社会救援力量之间的协作是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及慈善会在高度重视应急救援工作的同时,也积极加强与社会救援力量的合作,其主要协作方式包括:

       建立协调机制:双方建立联合指挥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应急救援方案,保障救援行动的有效性。

       救援现场的分工协作:政府与社会救援力量各司其职,在应急救援中发挥各自的优势,其中政府主要负责指挥和协调,社会救援力量主要负责生活化的场景的现场救援工作。

       02 资助支持网络:慈善基金会,常态化的救援合作网络与需求对接

       部分基金会基于自身在应急救援领域长期扎根的优势,已经逐步形成了稳定的救援合作关系网络,并与救援队在应急响应、信息共享等多方面形成了成熟的分工模式,主要体现在突发灾害发生时,基金会能够及时迅速与有过合作经验、匹配程度高、救援能力较强、了解程度较深的救援队取得联系,并为其提供信用背书(借助基金会与当地慈善会、政府部门的信任关系),减少其进入现场的沟通成本,并实现当地救援需求信息的共享

       例如,在7月20日郑州暴雨发生当日,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紧急启动Ⅱ级灾情响应[1],派出灾害救援与项目管理部4人即刻前往灾区现场;灾后1小时人道救援网络伙伴厦门市曙光救援队联合曙光同盟出队驰援河南,协同当地进行救援救灾[2]。

       03 枢纽救援组织:成熟型的枢纽救援队,细分技术的支持与现场协同救援

       部分成熟型救援组织随着自身的专业发展和组织规模的扩大,也能够逐步建立基于救援专业性的枢纽协调平台,在开展救援时能够形成紧密的内部协作。

       以厦门市曙光救援队作为发起机构的全国曙光救援同盟(包含多支不同地方注册的曙光救援队)为例:厦门曙光救援队作为发起机构,负责全国曙光救援同盟的资源调配、行动支持和品牌授权,协调各曙光救援队伍之间的分工协作和资源互补,协同救灾;为不同地区的曙光救援队提供细分救援技术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各地曙光救援队具备救援工作所需的能力和素质。

三类协作网络中的支持机制

       01 各级政府及慈善会:政策指引与合法身份确认

       对于民间身份的各救援队而言,各级政府对于社会力量参与救援的关键支持是其所提供的相关政策引导和合法性的确认。自汶川地震以来,政府一直在通过政策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协同救灾,并给予其在灾区行动的合法身份,这种支持机制也在不断发展。

       例如,在“7·20”河南洪灾中,7月21日,民政部发布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和慈善组织有序协同救灾。同一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联合中国慈善联合会救灾委员会等发布《中国慈善联合会救灾委员会——7.20河南水灾社会力量应急响应报备登记表》,成立了“7.20洪灾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协调中心”,供参与本次河南水灾应急响应的社会救援力量报备,建立了民间组织救灾平台,该平台由政府方面统一布置,积极对接民间救援力量针对性地参与救援,能够保证社会救援力量依法有序、科学有效的协调与行动。

       02 慈善基金会:提供资源支持,帮助救援队筹款

       慈善基金会最直接的支持就是可以向救援队提供经费,帮助其提升救援能力和效率。同时也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传播救援队的工作,提高公众认可度,进而吸引更多的资金和资源支持。

       例如,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发起的“援豫救援队保障项目”,向驰援河南灾区的社会应急救援队提供专项资助,用于购买救援队员人员保险、救援设备、交通住宿及餐费补贴等[3]。

       03 民间救援联盟:专业能力建设与救援队品牌管理

       在长期的救灾实践中,枢纽救援队与小型救援队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能力建设互动模式,促进有限的资源更可持续精准地长期用于小型救援队能力建设工作。其所形成的品牌共同体也能够以统一的行动准则和规范指引队员在灾区的行动。

三类协作网络中的信息传递机制

       01 各级政府及慈善会:信息共享与任务派送

       随着应急管理部开发的“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系统”上线并逐步投入使用,政府与社会救援力量在救灾现场的信息沟通与共享能力也进一步加强。基于该系统以及诸多更加灵活的信息渠道(包括救援现场的微信群、电话会议等),使得政府能够及时向社会发布最新的救援情况和救援行动的指导,而社会救援力量也可以同步向政府汇报救援进展和需求。

       在2021年河南洪灾救援过程中,当地应急部门和骨干救援队第一时间建立起信息共享机制,初步采用微信群聊方式进行交流。政府部门、基金会以及各个救援队均加入其中,并持续发布各自掌握的信息。当地应急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对社会救援力量进行统一安排;其中的救援队可以根据共享的救灾信息,随时做出相应调整并选择最佳落脚点领取救灾任务[4]。

       02 慈善基金会:灾害需求研判与行动信息同步

       河南洪灾的相关信息在政府应急部门、基金会和救援队等多方共建共享下得到了汇总和研判,以便在整体救灾项目上能够统一协调。例如,由多家基金会联合发起的基金会救灾协调会,所持续提供的系列“社会组织应急响应共同协同”,内容包含为救援行动提供的同步信息和后续灾情的研判等。

       03 民间救援联盟:多元敏捷的信息传递方式

      仍以曙光救援同盟为例,厦门曙光救援队与各地曙光救援队之间日常就有大量的信息交流和协作,帮助各救援队及时了解各地的救援需求和进展情况,互相提供协助和支持,确保高效救援。在河南洪灾中,由曙光救援队主要负责同志和郑州日报记者组建的“曙光救援郑州前线对接群”成立同时,[5]其对接信息随后也迅速同步至分散在福建厦门、河北邯郸、等全国各地的19支曙光救援队,这些救援队在明确现场情况后,迅速向中部郑州进发。

[1] 申永丰. 转型期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困境与出路[J].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6)。

[2] 韩俊魁, 赵小平等. 中国社会组织响应自然灾害研究-以2008年以来中特大地震灾害为主线[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6。

上一篇:看见民间救援队——利弊之见:救援中的价值和瓶颈
下一篇:看见民间救援队——探索之思:中国民间救援队的发展路径

CopyRight © 2015-2024 Haera.cn
河南省应急救援协会
24小时救援电话:400-000-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