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注:公益捐赠“抵税”,实际上捐赠额“抵”的是应纳税所得额,而不是直接抵减应纳税额。
第一步:准备好捐赠票据 右上角的“捐赠凭证号”为申报的必填项
第二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下载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第三步:开始申报 点击“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
第四步:填写页面信息 点击“ 下一步 ”
第五步:进入标准申报页面 下拉至页面底部,点击“ 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
第六步:点击右上角的“新增”
第七步:填写完成信息并“保存”完成申报 1、填写完成信息后点击“保存” 2、系统将自动生成您的抵税扣除额 3、如需申报多项捐赠抵税,点击右上角“新增” 继续申报就可以啦
受捐单位名称:河南省应急救援协会 社会信用代码:514100003364271988 捐赠凭证号:捐赠票据上面的“票据号码” 扣除比例:100%
备注:如有多份捐赠,可继续点击“新增”添加,系统会自动计算出准予扣除的捐赠额。所有捐赠填妥后保存或进入下一步即可。至此捐赠扣除信息填写完毕。
咨询电话:0371-86665110(协会办公室) |